審查期間第三方意見之處理研究
專利權之授與攸關全體社會之利益,為使專利申請人及審查機關之外的第三方能充分表達意見,各國專利之公眾審查制度已行之有年,其中包括審定前之第三方意見(Third Party Observations 或Pre-issuance Submissions,簡稱TPO)、審定後之異議程序與舉發程序。我國自92年刪除異議程序後,專利法對於公眾審查機制有關專利核准(領證)前的第三方意見處理,直至102年1月1日施行之專利法施行細則第39 條方有明確規定。目前我國專利初審案平均審查期間已大幅縮短至14 個月,在推動持續優化審查品質及效能精進方案的目標下,公眾審查制度之第三方意見提供更顯重要。本文研析主要國家於專利審查階段對發明專利公開後第三方意見之相關規定及做法,針對在我國現行法令及審查環境下,如何處理第三方意見,提出思考方向及建議。
- 相關連結: https://tiponet.tipo.gov.tw/PCM2010/PCM/ebook/book/253/6/index.html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2020.1.1
- 本網站刊登日期: 1/3/2020
我國專利權期間延長與藥品上市許可期間之交叉研究
變更專利申請人主體認定原則之研析(上)──以專利五大局相關規定為例
變更專利申請人主體認定原則之研析(下)──以我國規定及司法判決為例
由發明可行性(plausibility)觀點判斷是否符合專利要件之探討──以歐洲相關判決為核心
簡介主要專利局之專利複審及爭議審議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