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邊局專利品質管理制度(下)─美歐中韓篇
USPTO由「專利品質組」負責專利品質管理,經由統計方式進行數據化評價,可檢視專利審查品質現況,提供各種審查業務的改進參考。EPO由各審查技術群、「品質監查室」、「專利管理部」及「品質管理部」共同負責專利品質管理,並架構品管PDCA 循環,訂定品質評估統計方式,以品管策略提升專利品質。SIPO由「審查業務管理部」負責專利品質管理,於三層級分設「品質檢查組」進行質檢,執行三類型專利品質管理計畫。KIPO 由「審查品質保證部」負責專利品質管理,設置審查品質評價官執行覆核,以改善專利品質及提升客戶的信賴度,另訂定「審查品質綜合指數」,定期進行檢討改善。
- 相關連結: https://www.tipo.gov.tw/public/AttachmentORG/231%E6%9C%9F-%E5%B0%88%E9%A1%8C%E4%BA%8C.pdf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107.3
- 本網站刊登日期: 3/27/2018
我國專利權期間延長與藥品上市許可期間之交叉研究
變更專利申請人主體認定原則之研析(上)──以專利五大局相關規定為例
變更專利申請人主體認定原則之研析(下)──以我國規定及司法判決為例
由發明可行性(plausibility)觀點判斷是否符合專利要件之探討──以歐洲相關判決為核心
簡介主要專利局之專利複審及爭議審議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