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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日加入海牙協定探討我國設計專利之發展

從美日加入海牙協定探討我國設計專利之發展

美國與日本同時於2015 年2 月13 日加入海牙協定體系,並分別公告同年5月13 日生效。此設計專利保護之申請制度,對申請人而言,是一個可提高申請時效、節省成本及方便管理之較佳申請策略方案,可使其設計專利獲得更廣泛區域的保護及更有效率的應用。
本文說明海牙協定體系之法規制度運作、解析美、日兩國加入後之相關修法內容及提醒申請人應注意事項,最後綜整相關制度規範並分析與我國設計專利制度之差異後,擬定出我國設計專利可進行的修法議題及建議方案,建議修正專利法第129 條,導入「同一大類別多設計合案申請制度」;建議修正專利法第127 條,導入「多個近似設計的合案申請制度」;建議調整審查基準ㄧ設計一申請的認定,開放「一設計指定多物品之申請態樣」;建議修正專利法第135 條,適時延長「設計專利權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十五年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