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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常見問題
有些廣告或型錄會標註「世界專利」、「國際專利」,真的有「世界專利」或「國際專利」嗎?
專利保護是屬地原則,必須在各國分別申請,分別接受審查,分別取得專利權。專利權只能在獲准的國家或地區領土內依當地法律發生效力,而不及於其他國家或地區。
所謂的「世界專利」或「國際專利」可能是指「PCT」專利申請案。「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縮寫,由世界智慧財產組織管理,目前我國不是「PCT」會員國。
PCT申請案是向PCT受理局提出國際專利申請案,並且向欲尋求專利保護的各國專利局提交該國規定之翻譯本及規費,由各國專利局實體審查及授予專利權。
最大的好處,是合格的國際專利申請案與向各指定國提出之國內申請案具有同等效力,故申請人可以先用單一語文及最少的申請費取得各指定國之專利申請日,然後有30個月的充裕時間仔細考慮是否要進入各國的實體審查階段,以便準備各國翻譯文件及規費。
資料來源
WIPO: PCT FA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