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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總結

氫燃料電池車在過去,整體產業發展進程相當緩慢,主要受限於氫能源基礎設施未能普及,且氫燃料電池車生產數量無法達到規模經濟,但隨著全球各國紛紛對燃油車祭出禁售、淘汰等禁令,且提出長期的氫能發展願景,被稱為終極環保車的「氫燃料車」將成為新能源車中,具市場發展潛力的重要車種。從本案技術之專利分析結果觀察,各家汽車大廠對於氫燃料車之技術發展早有投入,在各國積極推動氫經濟的現今,氫燃料車之商業化預期將可快速展開。

綜觀本案技術在我國、美國、歐洲、中國大陸市場之專利發展趨勢,在技術投入與專利布局上,四大市場中「美國」在本案技術的發展遙遙領先各國,1975年便有一件專利產出,其餘各國大約都在1990年之後方有投入;在整體發展趨勢上,各市場區域在2005年前後都出現過一波專利產出高峰,主要原因係受全球在2005年左右積極投入燃料電池技術之發展⁸,因此帶動氫燃料車之技術產出,唯受到氫能源基礎建設與氫燃料車成本居高不下等因素影響,氫燃料車商業化受到限制;隨著各國尋求碳減排的解決方案, 2015年本案技術於美國市場再現專利申請高峰;中國大陸在2015年之後專利產出呈現持續向上成長;至於我國與歐洲地區則尚未見到專利產出有再次成長的跡象。

從國家(地區)別分析各市場領域之專利布局情形,在我國、美國、歐洲、中國大陸四大市場中,可發現「日本」是最主要的專利產出國,在美國與歐洲市場「日本」是最大的專利申請國;在我國與中國大陸市場中,「日本」均是第一大的境外布局國家。進一步觀察四大市場,「美國」為第二大專利產出國,在美國、中華民國與中國大陸市場都是緊接在日本專利申請件數之後的重要專利產出國;在歐洲地區第二大專利產出國是「德國」,「美國」於此市場區域布局件數有限。另外,各市場區域除日本、美國大量布局專利外,「德國」、「韓國」也是重要的專利產出國。

從各國重要申請人/專利權人觀察,本案技術之專利投資者均為汽車產業之企業機構,日本「TOYOTA」是主要的專利布局公司,在美國、歐洲與中國大陸市場專利申請件數均大幅領先第二大申請人/專利權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TOYOTA」在我國專利布局件數僅有2件。除了「TOYOTA」外,各市場區域的重要競爭公司包含有日本「HONDA」、韓國「HYUNDAI」、美國「GM」等公司,「HONDA」在我國是第一大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在美國、歐洲及中國大陸市場為第二大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HYUNDAI」在四大市場區域中,於美國、中國大陸名列重要競爭公司之列;「GM」則於美國本土位居第三大專利產出公司。

本案技術布局之IPC分類項目於四大市場發展相似度高,第一大IPC分類項目為「H01M 8/00:燃料電池及其製造」、第二大IPC分類項目為「B60L 11/00:用車輛內部電源為電力推進者」。其中,各市場區域主要專利產出均集中在「H01M 8/00」項目,顯示此技術領域為本案技術之主要申請落點;另外,「B60L 11/00」在各市場區域雖有運用,但件數與「H01M 8/00」仍有差距;在美國、中華民國、歐洲市場第三大IPC分類項目為「B60K 1/00:電動力裝置之佈置或安裝」;中國大陸第三大IPC分類項目為「B60L 58/00:用於控制或監控電動車電池或燃料電池的方法或電路配置」,且專利產出件數緊追第二大IPC分類項目,顯示該分類項目亦為中國大陸重要的技術發展領域。以上IPC分類項目是各市場之主要應用技術,其餘IPC分類項目在各國之專利申請件數與前述IPC之申請件數均有相當之差距,尚未成為各大市場的發展主軸。有意研究本案技術者,可參考上述重要IPC分類項目,作為檢索與分析之重要參考資訊。

⁸http://www.new-energy.org.tw/Industry_06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