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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專利管理面趨勢分析(歐洲專利資料庫)
三、公司別分析

公司別研發能力詳細數據分析係利用專利資料對特定之競爭對手進行各式之競爭指標分析。

表 16、主要競爭公司研發能力詳細數據表(歐洲專利資料庫)

申請人/專利權人 國家 件數 發明人數 平均專利年齡
TOSHIBA 日本 5 19 12
NAVITIME 日本 5 4 14
SONY 日本 4 24 13
HITACHI 日本 3 9 8
ALCATEL LUCENT 法國 3 5 8

註:

  1. 申請人/專利權人之挑選係取專利產出件數3件以上者作為分析標的。
  2. 發明人數:競爭公司之投入研發發明人數。透過競爭公司在本案技術研發人員投入多寡情況,用以分析該公司對本案技術之企圖心與競爭潛力。
  3. 平均專利年齡:以專利申請年度至今年計算為「專利年齡」,再將各專利之專利年齡總和除以專利件數所得之值。以歐洲發明專利權期限20年為例,若分析本案技術之平均專利年齡愈短,表示技術剩餘專利權保護時間愈長,享有較長期之技術獨占性優勢。


公司別研發能力詳細數據分析係就公司投入本案技術發展之研發資訊進行分析,分析資訊包括有各主要公司之專利產出件數、投入之發明人數及各專利之平均年齡。透過此等資訊以分析各公司在本案技術之競爭實力,以達知己知彼之效益。

從表 16觀察可知,在歐洲市場中,本案技術專利產出件數前五名為「TOSHIBA」、「NAVITIME」、「SONY」、「HITACHI」及「ALCATEL LUCENT」。

上述五大公司中,第一大競爭公司是日本的跨國企業集團「TOSHIBA」,專利申請件數有5件,發明人數有19位,平均專利年齡12年;第二大競爭公司為日本的「NAVITIME」,專利申請件數與「TOSHIBA」同為5件,發明人數僅4位,平均專利年齡14年,是主要競爭公司中投入本案技術最早者。

第三大競爭公司「SONY」為日本的一家跨國企業,以研發電子產品為主,在本案技術之專利申請件數有4件,發明人數為24位,是主要競爭公司中,研發團隊人數最多者,顯示該公司重視本案技術之投資,且其平均專利年齡13年;第四大競爭機構為日本「HITACHI」,專利申請件數計有3件,發明人數9位,平均專利年齡8年;第五大競爭機構為法國電信公司「ALCATEL LUCENT」,專利申請件數與「HITACHI」同為3件,發明人數5位,平均專利年齡8年。

其餘公司專利件數皆低於3件,不列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