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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國家發明創作獎,即日起接受報名!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網址:http://www.tipo.gov.tw/ch/NodeTree.aspx?path=104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鼓勵國人積極從事發明創作,每年度均舉辦「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活動,並獎助獲獎之發明人參與「台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及國際性發明展活動,協助國內傑出之發明創作成果提高國際曝光度,增加專利商品化之成功機會。

今年度甄選活動主軸為「掌握創意、智慧發光」,希望藉由甄選活動,鼓勵民眾從事研發創作,並進而將專利予以商品化,讓智慧發光發熱。從即日起至4月30日免費受理報名,歡迎各界共襄盛舉!

  1. 壹、 100年度「活動甄選辦法」及「得獎作品獎助」說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依據「發明創作獎助辦法」,每年度舉辦「國家發明創作獎徵選活動」,其獎項包括「發明獎」、「創作獎」、「貢獻獎」,凡是本國自然人、法人、學校、機關(構)或團體均能報名參加徵選。

    以下係針對國家發明創作之參選資格、獎項進行簡介,供有意參加徵選活動者參考:

  2. 表一、國家發明創作獎參選資格一覽表

    獎項 參選資格 資格限制 獎助辦法
    發明獎
    1. 1. 參選發明獎者,以其發明在報名截止日前四年內,取得我國之發明專利權為限。
    2. 2. 前項專利權如屬專利法第五十二條之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者,以其發明在報名截止日前六年內,取得我國之發明專利權為限。
    曾參選發明獎或創作獎之發明或創作,不得再行參選。
    1. 1. 金牌:每年最多6件,每件頒發獎助金新臺幣45萬元、獎狀及獎座。
    2. 2. 銀牌:每年最多18件,每件頒發獎助金新臺幣30萬元、獎狀及獎座。
    創作獎
    1. 1. 參選創作獎者,以其創作在報名截止日前四年內,取得我國之新型專利權或新式樣專利權為限。
    2. 2. 前項新型專利權,為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本法施行後採形式審查所核准者,應另檢附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1. 1. 金牌:每年最多6件,每件頒發獎助金新臺幣25萬元、獎狀及獎座。
    2. 2. 銀牌:每年最多20件,每件頒發獎助金新臺幣20萬元、獎狀及獎座。
    貢獻獎 參選貢獻獎者,應敘明在報名截止日前四年內取得我國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專利權數量、專利權之產品價值及實施狀況、鼓勵員工從事發明創作之措施及其他具體事蹟,並檢具相關可資證明文件。 參選貢獻獎之發明或創作,如因而獲貢獻獎者,該發明或創作不得再行參選貢獻獎。 每年最多6名,每名頒發獎狀及獎座。
  3. 另參加發明創作獎之得獎創作,將受邀參加當年度之「台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進行發明創作展示與介紹,展現台灣豐沛的創新研發能量。此外,得獎者在得獎年度,若參與智慧局公告之國際性發明展,得於參展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至智慧局申請該項參展品之運費、來回機票費用及其他相關經費補助。

  4. 貳、 歷年執行成效說明

    智慧局自93年度舉辦國家發明創作獎之徵選活動以來,已有近2000件發明創作參與甄選活動,且在98年度創下參選作品之高峰,計有642件創作案參加甄選。自95~99年合格之參選件數案,如「圖一、近五年參與國家發明創作獎徵選活動之合格參選件數」所示。經統計,近五年獲獎作品共達272件;其中各獎項獲獎比率與得獎件數,請參「圖二、各類獎項得獎比例圖」所示。

    自95~99年國家發明創作獎合格之參選件數案累積有2568件。
    圖一、近五年參與國家發明創作獎徵選活動之合格參選件數

    (資料來源:彙整自經濟部智慧財局各年度新聞稿)

    經統計,近五年獲獎作品共達272件。
    圖二、各類獎項得獎比例圖

    (資料來源:彙整自經濟部智慧財局各年度新聞稿)

  5. 參、 報名資訊

    有意願參加今年度之發明創作獎甄選者,請備妥下列文件:(1)報名表、(2)專利證書影本、(3)專利說明書、圖式(新式樣專利檢附專利圖說)影本、(4)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影本(參加創作獎並持有新型專利證書者,請提供)、(5)相關證明文件、(6)英文摘要、(7)參選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法人、機構請附立案證書),於4月30日下午5點前郵寄或親送至執行單位『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4樓A座。

    任何疑問,請電洽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02)02-23256800分機813/821,或致電智慧局(02)2376-6135詢問。